關于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
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通知
各位教職工:
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稅收政策,切實維護全校教職工合法權益,做好廣大教職工財務服務工作,現(xiàn)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(以下簡稱“年度匯算”)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
依據(jù)稅法規(guī)定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:
(一)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;
(二)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。
二、辦理時間
2024年3月21日至6月30日,納稅人無需預約,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。
三、辦理方式
教職工自行申報辦理年度匯算。通過手機下載“個人所得稅”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(補)稅。
四、業(yè)務咨詢電話
聯(lián)系人:彭詠梅;電話:0791-88503240。
財務處
2024年3月21日
